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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比论证是啥?事例论证和举例论证有啥区别?同上 爱问知识人

类比论证是啥?事例论证和举例论证有啥区别?同上 爱问知识人

同上

论证方法举例论证:列举确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证明论点; 道理论证:用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中的精辟见解,古今中外名人的名言警句以及人们公认的定理公式等来证明论点; 对比论证:拿正反西方面的论点或论据作对比,在对比中证明论点; 比喻论证:用人们熟知的事物作比喻来证明论点。
此外,在驳论中,往往还采用“以尔之矛,攻尔之盾”的批驳 方法和“归谬法”。在多数议论文中往往是综合运用的。 归纳论证,也叫“事实论证”。它是用列举具体事例来论证一般结论的方法。 演绎论证,也叫“理论论证”,它是根据一般原理或结论来论证个别事例的方法。
即用普遍性的论据来证明特殊性的论点。 类比论证,是从已知的事物中推出同类事例子方法,即从特殊到特殊的论证方法。 因果论证,它通过分析事理,揭示论点和论据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证明论点。 因果论证可以用因证果,或以果证因,还可以因果互证。 类比论证类比证论是一种通过已知事物(或事例)与跟它有某些相同特点的事物(或事例)进行比较类推从而证明论点的论证方法。
其中,“相同特点”是这种论证方法能够成立的前提,没有它,就无法进行类推;“比较类推”是这种论证方法的根本标志,没有这个推理过程,就达不到证明论点的目的;“已知事物”是这种论证方法的一个重要条件,它是为所要论述的主体事物服务的客体事物,没有这个条件,不能使类推的道理明显化,不易为读者接受,在某些情况下也不能达到证明论点的目的。
这种论证方法通过客体事物与主体事物相同特点的比较,把客体事物的性质类推到主体事物上,由此揭示出主体事物具有客体事物同样的性质,从而达到证明论点的目的。《邹忌讽齐王纳谏》中,作者把邹忌受到不切实际的赞美即受蒙蔽的这一性质类推到了齐王的身上,生动地证明了“王之蔽甚矣”这一论点。
由此可见,客体事物在论证中起着印证主体事物所具有的某些性质,进而证明论点的作用。所以,实质上是一些特殊的论据。举例论证举例论证,即选用真实而又有代表性的事例作论据,证明论点的正确性的论证方法。 例① 南宋末年,首都临安被元军攻入,丞相文天祥组织武装力量坚决抵抗,失败被俘后,元军劝他投降,他写了一首诗,其中有两句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意思是人总是要死的,就看怎样死法,是屈辱而死呢,还是为民族利益而死?他选取了后者,要把这片忠心记录在历史上。文天祥被拘囚在北京一个阴湿的地牢里,受尽了折磨,元朝多次派人劝他,只要投降,便可以做大官,但他坚决拒绝,终于在公元一二八二年被杀害了。
孟子说的几句话,在文天祥身上都表现出来了。他写的有名的《正气歌》,歌颂了古代有骨气的人的英雄气概,并且以自己的生命来抗拒压迫,号召人民继续起来反抗。(吴晗《谈骨气》) 例② 我们对于传说的话,应当经过一番思考,不应当随随便便就信了。我们信它,因为它“是”;不信它,因为它“非”。
这一番事前的思索,不随便轻信的态度,便是怀疑的精神。这是做一切学问的基本条件。我们听说中国古代有三皇、五帝,便要问问:这是谁说的话?最先见于何书?所见的书是何时何人著的?著者何以知道?我们又听说“腐草为萤”,也要问问:死了的植物如何会变成飞动的甲虫?有什么科学根据?我们若能这样追问,一切虚妄的学说便不攻自破了。
(顾颉刚《怀疑与学问》) 例①举以文天祥拒绝降元的故事,从“富贵不能淫”的角度,证明“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例②在阐明怎样正确对待传说的话,并进而说明什么是“怀疑的精神”,概述其作用之后,通过两例告诉人们怎样以怀疑精神做学问,明白易懂。
举例说明,即为了诠释一个定义或解说一种现象,列举具体生动的事实进行说明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