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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细则有哪些?

不动产登记细则有哪些?

  干货一:不动产登记需要提前身份证明

根据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申请登记,也就是说当事人不申请,登记机构不会主动或强制登记。但需要指出的是,只有办完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物权变动效果才发生,交易在法律上才真正安全。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点评:但凡涉及到房子,都是大事,不动产登记也不例外,要你拿下身份证明的原件,也无可厚非。

干货二:产权不变 现有房产证可不换

无论房产证还是不动产证,对于房主来说,也就是一个本上的两个名字。大家更关心的,可能是不动产登记后,之前的房产证等证书是否依然有效?是否需要立即申请更换呢?

这个问题,细则也有规定,本实施细则施行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

  不动产权利未发生变更、转移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

也就是说在产权未变更、转移的情况下,可以一直持有旧证书,老百姓不用着急去换新证。

点评:说白了,不动产权证书是为了方便房子变更、转移,包括赠送、交易等情况的,所以如果只是自己住着,就没必要麻烦了。

干货三:不动产登记机构需实地查看房屋情况

根据细则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除了进行资料审查,包括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等外,不动产登记机构还将对不动产所在地进行实地查看。

如果是首次登记,主要是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如果是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则要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筑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况;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要查看不动产灭失等情况等。

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等5种情形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情况下,还要进行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公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