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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一周查196处占道拱门 拒不整改最高罚千元

泉州市区一周查196处占道拱门 拒不整改最高罚千元

  闽南网5月10日讯 昨日下午3点多,泉州鲤城浮桥街道城管办和鲤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浮桥中队执法人员,对繁荣路东升小酒馆前摆放的拱门进行依法拆除。

涂门街温陵路交叉口,豪客来等商家自行拆除占道拱门

  这家小酒馆是刚开业不久,店面门口摆放的5个拱门是用来庆祝开业。前天,街道城管办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就已发现这家小酒馆有擅自摆设拱门的情况,拱门不仅摆到人行道上,还有部分超出,摆在机动车道。执法人员要求商家自行拆除,但商家拒不听劝,昨日下午,执法人员便依法拆除。

  浮桥中队吴队长称,五一前,他们就已对辖区内各商户、业主下发行政指导意见书,大部分商户、业主在劝导后,均能配合自觉拆除。

  5月1日起,泉州部分城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摆设拱门,悬挂气球、气柱、彩虹气膜,张挂横幅、标语,挂设彩旗等各种宣传品。泉州市城管办透露,截至昨日,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共受理占道拱门类案件196件,这些案例均于采集当天反馈至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目前,已办结案件160件。

  据介绍,从目前受理的案件来看,中心城区擅自摆设拱门、悬挂气球、张挂横幅等宣传品的现象,主要集中在丰泽区东滨路、东海大街、湖心街、鲤城区繁荣路、浮桥街、兴贤路、元福南路和洛江区万荣路等路段。例如,5月7日,采集人员发现在鲤城金龙街道南环路有一家OPPO天音通讯商店门口,摆放一个巨大的绿色拱门;5月8日,丰泽城东街道霞兴路霞美社区老人活动中心附近,8个红色拱门并列摆放在霞兴路上等,严重影响车辆来往通行,还存在安全隐患。

  泉州市城管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从目前采集人员采集案件情况来看,相较五一前后,这类现象有所减少。但采集过程中也发现,许多商家并不知摆设拱门还需审批,且拒不整改还可处罚款100元~1000元。(海都记者 柳小玲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