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汪江华被立案侦查(简历)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0日综合报道(彭博)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汪江华(副厅级)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汪江华简历
汪江华,男,汉族,安徽怀宁人,1963年2月出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08—1983.09,巴州种畜场砖厂工人;
1983.09—1985.07,巴州财校物价专业学习;
1985.07—1990.09,巴州财校教务科干事、团委组织部部长(其间:1988.09—1990.07中央财经金融学院会计专业学习);
1990.09—1992.11,巴州财校团委专职副书记、学生科副科长;
1992.11—1996.10,巴州财校学生科科长、团委专职书记(其间:1995.09—1996.10挂职任且末县地税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1996.10—1999.07,和硕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9.07—2003.01,尉犁县副县长(其间:1999.09—2002.07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3.01—2005.05,尉犁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5.05—2005.07,库尉党委常委、尉犁县委副书记、政协党组书记、副县长(正县级);
2005.07—2006.06,若羌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正县级);
2006.06—2007.12,若羌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政法委书记(正县级);
2007.12—2011.07,和静县委书记;
2011.07—2013.06,和静县委书记、和静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第一书记;
2013.06—2015.07,哈密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2015.07—2016.05,哈密地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2016.05,哈密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自治区八次党代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