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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使三公消费阳光?

如何才能使三公消费阳光?

  期待“三公”消费公开更彻底

好比“晒箱底”,要晒得彻底,只有将箱子打开,里面的衣物一件件拿出来,摊在阳光底下,才能将霉味除尽。“三公”消费要阳光化,就必然要将公开账目细化,要从公开的数据中看见具体机构和部门。惟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三公”消费中公私不分、公权私用的集体腐败。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10年中央决算的决议,经财政部汇总,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三公”支出合计94。7亿元。

  “三公”消费公开千呼万唤始出来,消息的发布恰逢建党90周年纪念日,看似偶然,却也是必然。

  作为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执政党,正是凭借其务实求变的精神,在90年的曲折历程中,建立起新中国、开创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而所谓务实求变,就是正视民意并积极回应民意。

  “三公”消费公开就是执政党在新社会发展时期对民意的积极呼应。

  一直以来,民间关于“三公”经费公开呼吁不断,希望能够从财政透明入手,打通公共权力监督的通路。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这“三公”消费的权利与行政权力的大小成正比,被认为是财政公开的深水区。公开“三公”消费,实际上公开了行政权力的边界,将权力真正置于民众监督之下,防止腐败,抑制权力自肥。

  

  但是,尚停留在总额阶段的“三公”消费公开,还只是财政透明的一小步。与温家宝总理所说的“让任何一项行政性支出都进入预算,而且公开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距离尚远。公车消费、公费出国、公务接待费,一年花了多少?花在哪些具体项目上?这些项目消费是否有必要?消费标准是否合理?抽象的“三公”消费总额数据无法回答民众这些具体问题。

  “三公”消费公开细化至每一项目后,才能发挥监督作用。

  “三公”消费难治,很大程度在于消费项目不清晰,统计数据往往经不住层层拆分、仔细推敲,含糊的项目则多半暗藏玄机。好比“晒箱底”,要晒得彻底,只有将箱子打开,里面的衣物一件件拿出来,摊在阳光底下,才能将霉味除尽。

  “三公”消费要阳光化,就必然要将公开账目细化,要从公开的数据中看见具体机构和部门。惟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三公”消费中公私不分、公权私用的集体腐败。

  民意所盼,也是制度所需。让任何一项行政性支出都进入预算,让公众知情,接受公众监督,关乎政府形象,更关乎社会民主建设进程。

  从长远来看,它本质上就是一个民主政治的培育过程,虽是循序渐进,却势不可违。政府的财政收入,绝大多数来自税收,纳税人有权知道所缴纳钱用于何处,创造了怎样的社会效益。将“三公”消费公开制度化,将有助于公民更好地了解政府的运作过程,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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