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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新成立的医保局下属的县级事业单位医保中心怎么样?

18年新成立的医保局下属的县级事业单位医保中心怎么样?

医保中心不是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新成立的机构。这个单位原来就在,只不过是隶属于人社局,被整合在人社局下属的社保中心合署办公,对外挂社保(医保)中心,负责医保的征缴、登记、权益记录等职责。2018年机构改革后,各地人社部门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发改部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重新组建了医疗保障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医药服务价格监督管理等职责,医保中心整体从人社部门划出转隶医疗保障局。因此是实质上是医保局是新成立机构,而不是医保中心。

在县一级,医保局作为政府组成部门与其他部门一样,都是正科级的行政机关。医保中心作为医保局下属的二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一般为股级也就是科员级设置,不过很多也高规格设置了副科。由于没有行政职责,医保中心主要提供的是公益服务,类似于人社局的社保中心、自然资源局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都属于窗口单位,公益服务功能大于行政管理职责,在当下行政服务越来越透明化的今天,实际权力相当有限。相反,如果是在窗口岗位因为每天需要办业务,还比较忙碌,且出于维护单位形象需要,时不时要忍受一些不理解,也有一定的压力,工作并不好干。当然,如果不是在窗口部门,而是其他行政岗位,医保中心还是比较轻松的。

至于工资待遇,医保中心是全额拨款性质,人员工资福利由财政全额负担保障,和其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没有区别,工资高低主要取决于当地经济水平。经济发达,工资待遇相对会高一点,反之也不是很理想。以中西部地区的县为例,类似医保中心这样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起始阶段每月工资扣除五险两金后,到手一般都在三千左右,加上年终绩效等福利,一年在六七万区间,吃不饱饿不死,其中人员多有无奈,好不好实际上只有自己体会过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