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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觉醒年代》已谢幕,你有什么感想要说吗?

电视剧《觉醒年代》已谢幕,你有什么感想要说吗?

《觉醒年代》第一集,袁世凯批准签订“二十一条”的消息传到日本,早稻田大学的留学生李大钊就号召同学们回国倒袁,维护共和。

大家群情激愤之时,一个叫张丰载的同学就阴阳怪气的说,就凭你们还倒袁,别给国家捣乱了!

然后双方就吵起来了,吵得不可开交。张丰载说,要不是那些愚蠢的革命党,非要照搬什么美利坚的共和制度,中国早就走上了君主立宪的道路,万不会演变成今天这不伦不类的局面。

如今袁世凯力图实行君主立宪,才是真正回归到了正轨,这才是中国的救亡之策,富强之本。

李大钊气的胡子都翘了起来:“你刚才说的话,实属荒谬!”

一个坚持君主立宪,一个坚持民主共和,抛开李大钊在剧中的主角光环,我们来看一看,到底谁的主张才是对的?

01

大清帝国的病根

首先,我们要知道大清帝国的病根在于专制,而不是在于君主。

谭嗣同曾说:“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惟大盗利用乡愿,惟乡愿媚大盗”。荀子开创的法家学说,无限制的抬高君主的权威,强调臣民对君主的无条件服从,构成一个君权主导一切的集权社会。

这种体制后来被秦始皇发扬光大,并经由历朝历代君主的“优化升级”,不断的修复好各种Bug,到了大清王朝,已经是尽善尽美,毫无纰漏,中国社会已经没有任何力量可以与皇权分庭抗礼、并驾齐驱,皇帝之下只有一层又一层的奴仆和臣民。

由于皇权没有任何制约,皇帝就可以胡作非为,祸乱天下。清末,慈禧利用手上的皇权,不顾任何人的劝阻,也要向各国列强宣战,最终引来八国联军之祸,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专制体制害国害民的案例。

解决专制的药方是孙中山所说的“民主”吗?非也,其实是“宪政”。

专制,既可以是君主说了算的暴君专制,也可以是一大群老百姓说了算的暴民专制。专制的核心是权力不受监督,不受制约,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而"宪政"就是要把所有的权力都关进笼子里加以约束,不管这个权力体现的是皇帝一个人的意志,还是所有老百姓的意志。

当国家的所有权力都被置于一部基本法律之下,就会形成程序正义,也就是掌权者必须按照程序办事,不能说皇帝下令杀掉某个乱臣贼子,这个乱臣贼子就得死。

以慈禧杀掉戊戌六君子来说,其中的杨锐是张之洞的亲信幕僚,他根本就不属于康党,更没有参与过围园捕后的军事政变计划。

按照程序,刑部总得调查调查杨锐是否真的图谋不轨,然后再起诉吧?起诉之后,总得允许杨锐为自己辩护吧?最终怎么定罪,那也应该是刑部来裁决,而不是皇帝或太后来裁决。

但是在大清,起诉权和最终裁定权都在统治者手上。

后果就是,慈禧因为害怕列强会干涉,就抢先一步,不审而诛,直接把杨锐和其他五个人送上了刑场。如果讲程序正义,那么六君子当中,起码杨锐就不会死。

▲戊戌六君子

把起诉权和最终裁定权从皇帝那里拿走,分别交给检察机关和法院,让他们各自分立,按固定的程序办事,这就是宪政了。例如现在的英国女王,法庭以她的名义行事,政府也以女王的名义提起公诉,但她自己不能起诉或是最终裁定。

英国、日本等国建立的君主立宪制,君主作为国家权力的象征,并不掌握实权,而是由议会掌握立法权,成为高于王权的权利机关。至于美国、法国等建立的民主共和制,跟君主立宪制的最大区别,就是去掉了君主这个“统而不治”的虚位。

有了宪政,法治啊,民主啊之类的,都会随之而来。因此,李大钊和张丰载的主张,在理论层面上其实都不错,只要君主立宪制有货真价实的“立宪",民国共和也有货真价实的“立宪”,那么这个制度就差不到哪去。

问题是,在实践层面,君主立宪和民主共和,哪一个在清末更有可行性?

02

清廷两次错失立宪良机

清末,中国人民给了清政府两次实行君主立宪制的机会。

第一次是戊戌变法,尽管康有为历次上书从未提过什么君主立宪,但是,他所提出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却是在给中国实行君主立宪制铺路。例如废除八股改试策论,各地建设新式学校,在北京设立京师大学堂,准许自由创立报馆和学会;设立路矿总局、农工商总局和各省的商务局,提倡商办实业,组织商会;在每个县设民政局,实行地方自治等等。

遗憾的是,这场变法被慈禧太后拦腰斩断。

第二次是清末立宪,这是慈禧太后在庚子国难之后推出的“变法新政”的一部分。说白了,她就是想借此来苟延残喘一下。

1906年,慈禧下诏预备立宪,1907年,又宣布在中央筹设资政院,在各省筹设咨议局。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大清帝国万世一系,同时宣布“十年后实行立宪”。

《钦定宪法大纲》以明治维新时期的日本宪法为范本,赋予大清皇帝解散国会、调遣军队、宣战、任免官员、委任审判官、批准法律颁布等几乎一切大权。如此长的准备时间,以及如此强调君主权力的大纲,实在是让人难以相信清政府宪政改革的诚意。

▲1905年,在意大利考察的满清宪政考察代表团

1911年,清政府又成立了所谓的“责任内阁”,13名内阁成员中汉人4名、满人8名、蒙古人1名,而这8名满人中皇族又有5人,被当时革命党讽刺为“皇族内阁”。至此。立宪派对清政府彻底绝望,纷纷倾向革命。

不管清政府的立宪是不是一场“骗局”,它选择以日本宪法为蓝本,就是一个致命的错误。当时绝大多数的立宪派向往的是英式议会,即一个以议会为主体的制约君权的分权制衡制度。

而日本宪法是最保守的宪法,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很有问题的宪法。它虽然以三权分立为基础,但天皇以及代行其职责的内阁权力极大,议会并不是惯例上的“立法机关”,而仅是“天皇立法的辅助机关”,而且内阁仅对天皇,而不对人民或议会负责,这就导致天皇也好,内阁也好,军部也好,他们的权力都没有被真正的关进笼子里。

由于宪法的模糊性,使得日本政治随时代变化一直处于动荡之中,从明治时期搞内阁元老政治、大正时期推行民主政党政治、到昭和时期又出现了军国主义政治。最终,军国主义为日本“招核”,一度将日本推向亡国灭种的边缘。

立宪派期望的君主立宪制与清政府要建立的君主立宪制,完全是两个次元的东西,这就注定双方最后会分道扬镳。

总之,中国人民给了清政府两次实行君主立宪的机会,但是清政府却一再错过。套用黑帮大佬刘华强的话说,就是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

▲皇族内阁

所以,张丰载说的话就是对历史的无知,不是革命党阻止了清政府要走君主立宪的道路,而是清政府自己把路给挖塌方了。

03

袁世凯没有资格搞君主立宪

张丰载还说,如今袁世凯力图实行君主立宪,才是真正回归到了正轨。但是他没有想过,袁世凯凭什么搞君主立宪?

袁世凯要当皇帝,是对革命党与清政府的双重背叛。

首先,袁世凯既然已经当上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就应该服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该宪法规定国家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代元首对国会负责,大总统只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

诚然,约法对袁世凯的权力做出了条条框框的限制,让他如芒在背,但是你既然已经做出了维护共和的承诺,就必须依法办事。可是,袁世凯却一而再、再而三的破坏约法,甚至最后称帝,这是对革命党人赤裸裸的背叛。

其次,袁世凯当初鼓动北洋军将领威胁隆裕太后时,就是说什么“默察人心趋向,仍不免共和一途”,因此,“恳请涣汗大号,明降谕旨,宣示中外,立定共和政体”。

清帝的退位诏书上也写的明明白白,“是用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近慰海内厌乱望治之心,远协古圣天下为公之义。袁世凯前经资政院选举为总理大臣,当兹新旧代谢之际,宜有南北统一之方,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也就是说,清王室承认共和立宪体制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因此,清帝主动将统治权归还全国,国体为共和立宪体制,袁世凯也只能组织共和政府。

因为退位诏书具有重大的法理意义,所以袁世凯称帝,不管你是搞君主专制,还是搞君主立宪,都是非法的,就是对和平退位的大清朝廷的赤裸裸的背叛。

再说,要搞君主立宪,清政府统治了中国268年,有一个非常好的君主制的基础,你袁世凯凭什么?就凭你手里现在有几杆子枪?有这几杆子枪,不敢在日本人的威胁下保家卫国,却只敢对着革命党人开火,还要不要点脸面?

如此言而无信,如此违背法理的可耻行为,怎么就成了“救亡之策,富强之本”?张丰载同学的脑子看来真的是一团浆糊。

04

没有搞君主立宪的社会条件

就算清政府和袁世凯都是真心想搞君主立宪,中国可能也不具备搞君主立宪的必要条件。康有为、张謇等人,包括电视剧的这个张丰载都认为大清帝国是君主专制,所以搞君主立宪也会轻而易举。

但是,英国、日本等国在搞君主立宪之前,它们的社会结构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封建制,而中国自秦朝之后就一直实行郡县制,郡县制是高度集权、高度严密的君主专制政体的基础。

在西欧,如果从十、十一世纪的封君封臣制算起,教会、贵族、自治城市、包括骑士阶层在内的三级会议等等相对独立的政治力量随着王权的壮大而发展,尽管它们总的来说是从属于王权,但它们同时也对王权有分化和制约。

由于这种制约往往来自于君主体制外部、并代表着和王室利益不同的阶层或社会团体利益的政治力量,使得王权无法为所欲为。

久而久之, 国王与贵族和臣民都受到一种虽不明确但为人共知的约束,即双方相互都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由于这种约束的存在,使得历代国王与贵族和诸侯之间保持着一种平衡的关系。

12世纪初,英国约翰王在位时,企图建立至高无上的王权,例如他未经贵族同意即对其征收特别捐助。他的越界,践踏了习惯和惯例,打破了国王与臣民之间的平衡,迫使贵族和诸侯、骑士和教士联合起来,武装反抗国王。

最终,国王被迫签署了《自由大宪章》,宣布“若无全国公意许可,将不征收任何免役金与贡金。”并承诺“余等如欲征收贡金与免役税,应用加盖印信之诏书致送各大主教、住持、伯爵与男爵指明时间与地点召集会议,以期获得全国公意”。原有的平衡得以首次采用立法的方式加以恢复,王权受到了明确的限制。

1295年,爱德华二世正式建立议会。议会是作为一种限制王权的组织而出现,其手段是利用法律来制约王权。13世纪英国法学家布拉克顿说过:“法律使他成为国王”。从此,限制王权的传统以议会形式明确地继承和发展起来了。

▲约翰签署大宪章

至于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前就一直处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1603年,德川家康在江户设立了幕府,在日本推行建立在封建领主土地制度基础上的,由将军的幕府和大名的藩国构成的封建统治制度,史称“幕藩体制”。

尽管幕府拥有绝对优势的经济、军事实力,对全国拥有集权式的统治能力。但是,各藩国在自己的领地内仍保有很大的地方自治权力,包括独立的司法权、行政权和税收权等,并建立了自己的军队,对幕府的政策、法律政令有变通执行的权力,有时甚至可以反其令而行之,进行地方割据,培植离心力量等。至于天皇,只是一个被供起来的大熊猫。

由此可见,日本的这种幕藩统治政体的实质是幕和藩彼此对立,互相依赖,处于均衡状态,实行中央权力控制下的地方割据统治。这种均衡状态,与英国等西欧国家的封建社会结构高度相似。

所以,当日本开始明治维新,建立君主立宪,其实转型并不困难,何况天皇本来就没有什么权力。

▲幕府时代的日本

在中国皇权专制社会,皇权只能被权臣、宦官、外戚等偷窃、篡夺、瓜分,但却不能名正言顺地被分解、分割、分享。

有时,皇权还被完全架空,形同虚设,就像汉献帝那样。但是,无论皇权是君主一人独享还是实际上被别人分享甚至被完全架空,整个社会的所有政治权力的最终归属在法律和名义上都还是专属于君主,你看慈禧太后就算说一不二,她的意志还是要通过皇帝的谕旨来下达。

皇帝可以是橡皮图章,但是慈禧要权倾天下,就必须要这颗橡皮图章。由于君权之外,再无其他权力中心,也就不可能对君权产生制衡。没有这种制衡,谈什么君主立宪?

因此,清末中国的社会结构,根本不存在建立君主立宪的基础。

由于中国历史经常改朝换代,所以反而是革命之路比较合国人的胃口,《尚书》也早就告诫所有的读书人,“汤武革命,顺天应人”。对当时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来说,中华民国代替大清帝国,跟大清帝国代替大明帝国,大明帝国代替大元帝国,其实没什么两样。

估计隆裕太后也没有真正理解什么是共和,她可能认为这个共和跟周朝的“共和行政”是一回事。

至于君主立宪,在中国历史上闻所未闻,是一个异类。

借用秦晖教授的话,“我们历史上的君主一旦大权旁落,哪怕是旁落到至亲如母(如唐之武则天)、弟(如宋太祖之于赵光义)、岳父(如西汉末之王莽)、外祖父(如北周末之杨坚)之手,便难免性命之虞。所以我们的皇帝要么是“实君”,要么是命运悲惨的废君,而“虚君”比共和离“传统”更远。废清皇室在民初还能保有一定地位而没有落入墙倒众人推的没顶之灾,从历史上看已属难得了。”

结语

不是中国人不想走君主立宪之路,而是这条路根本就已经被堵死。武力倒袁、维护共和之路虽然也不见得就是一条康庄大道,但起码不是一条死路,是一条值得接续努力探索之路。

好走的路往往是下坡路。

想在困境中求生存,十面埋伏中求生机,只能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

部分参考资料:

1、孟广林:《英国封建王权论稿—从诺曼征服到大宪章》;

2、来新夏:《北洋军阀史》;

3、蒋劲松:《议会之母》;

4、马克垚:《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

5、(美)G.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

6、迟云飞:《清末预备立宪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