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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革命军全盛时期有多少部队?

国民革命军全盛时期有多少部队?

这问题老刁钻了,因为“国民革命军”称号的涵盖范畴和时间跨度非常之大,并且兵力最多的所谓“全盛时期”,当在1945年日本投降之后和重庆谈判之前,因为此刻国共双方的军队均属于国民革命军作战序列,但是又必须将30万新四军排除在外,你说是不是很复杂?

全面抗战爆发的1937年7月间,包括中央军、杂牌军在内的“国民革命军”地面部队总兵力为183个师步兵师、8个骑兵师、58个独立步兵旅、5个独立骑兵旅,以及特种兵科的炮兵、工兵、宪兵、通讯兵等一些独立单位,不计入海空军的兵员数量,陆军总兵力为2029000余人(注意收藏)。不过其中只有80个步骑兵师能够直接投入作战,其它函需整顿,许多军阀部队根本没有战斗力。

截至当年10月新四军完成改编,又有46000余人的第八路军和10300余人的新编第四军加入作战序列,不过这5万多人的增量在当时的总数中比重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总之抗日战争就是用这200来万部队开始打的。而在八年抗战中,重庆方面和延安方面领导的军队数量都有较大增幅,尤其是重庆当局的部队扩编最为庞大,抗战期间共征集壮丁1350余万,其中有1160万补入了部队。

在如此庞大规模的新兵补充下,尽管在对日作战中伤亡巨大,重庆政府军的兵力在1943年仍然达到峰值,数字为650万人。但是其中缺额严重并且成分杂乱,许多游杂武装的番号也是乱七八糟,重庆军委会不得不进行清理整顿,至1945年日本投降前夕,国民党军队的正规军数量为571万人,另有20万游击部队(跟八路军没有关系,指的是忠救军等等),合计约590余万人。

日本宣布投降以后,为了抢夺胜利果实和抢占原沦陷区的地盘,重庆当局收编了各地区伪军146万人,并且都授予了暂编军、暂编师、路军、纵队等临时番号,理论上说,他们也已经属于国民革命军作战序列了。因此,重庆军事委员会指挥的国民党军,在1945年的9到10月份达到最高峰值,总兵力为736万余人,数量确实非常庞大。

这些部队分别隶属于五大行营、十二个战区、陆军总司令部(下辖四个方面军和两个警备总司令部)、远征军司令长官部和一些卫戍机构,共计有30多个集团军、120个军、354个正规师、另有31个独立旅和165个独立团、营,一堆临时番号的原伪军部队,以及杂七杂八的特种兵、院校和兵工部门,反正穿军装的人数直线上升,军事委员会军政部长陈诚快招架不住了,都要发工资的啊!

这30多个集团军中,理论上当然包括我党领导的第18集团军部队,尽管我军部队习惯使用“八路军”的番号,但实际在官方行文时,仍然得使用“第18集团军总司令部”的名头,联合抗日么。那么第18集团军在抗战胜利之时,有多少部队呢?根据军事博物馆公布的那个数字,1945年秋应该是1028893人(日本刚刚投降时为90多万人)。

其实八路军1937年刚刚完成改编一个月以后,南京政府军事委员会就重新拨发了第18集团军的番号,其兵力变化情况为:截止到1938年底的总兵力为156700人、截止到1939年底约270000余人,截止到1940年底为400000人、截止到1942年底为340000余人、截止到1943年底为339000人、截止到1944年底为507620人。第18集团军对外仍然使用三个师的番号,对内则已经发展为几大军区、各二级军区和军分区。

这样结论就出来了,国民革命军在全盛时期的1945年9月间,总兵力约为839万人!注意这里面不包括民兵、游击队等等,指的是正规军数量。当然了,这839万人也不是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都能指挥得动的,理论上的数字而已(736加103)。

为什么不包括新四军呢?因为1941年皖南事变发生后,重庆军事委员会立即宣布新四军为“叛军”,同时撤销了该军番号,否则顾祝同攻击新四军、大肆屠杀新四军将士、扣押军长叶挺的借口就不成立。所以至少在重庆政府单方面看来,新编第四军已经不在军政部的花名册上,当然也九不在国民革命军的作战序列当中,什么军饷军需更是早已停发。

而新四军的重建,其实是延安单方面宣布的,并且还调拨了一部分八路军部队纳入其作战序列,比如彭雪枫的部队、黄克诚的部队等等,但是既然这些部队已经划给了新四军,就不好再纳入第18集团军的序列了。另外不在“国民革命军”范畴里的部队,还有东北抗联、南方抗日游击队、陕甘宁留守部队等等,关于这一点的界定,之前有过专门的文章。

那么没有计入国民革命军作战序列的有多少人马呢?抗战胜利后,新四军主力部队和地方部队发展到31万余人,我党领导的各类民兵和自卫武装、游击武装发展到120余万人,所以在抗战胜利时分,中国的抗日武装总数量已经突破了1000万人。而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沉重的灾难和惨重的损失,许多地区已经是满目疮夷,经济条件不允许在养这么多完全脱产的军事人员,所以必须进行裁军。

在内战随时可能爆发的阴影笼罩下,裁军肯定是个敏感的议题,于是有了重庆谈判和《双十协定》,在谈判中重庆方面提出,国共双方军队共同完成“国民革命军”的整编,总共只编留22个军和60个师的部队,初案中第18集团军仅可编为12个师(最后签定时为24个师),另规定特种兵科的兵力数量占全部人数的15%。

为了挂羊头卖狗肉,于是才有了蒋军的整编军、整编师和整编旅的番号,其实就是原来的集团军、军和师的编制,掩人耳目应付和平协定嘛。至解放战争正式爆发时的1946年6月,经过裁撤和整编,南京政府的正规军尚有430万人(陆军野战部队200余万、非正规军74万),而延安领导的我方正规武装为为127万人,其中野战部队61万人地方部队66万人。

可以看出,双方都进行了不同程度和规模的裁军和复员工作,这是需要注意的历史细节,仅晋察冀军区即被要求复员10万干部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