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娱乐 /  正文

唐山烧烤店围殴事件主犯有黑社会背景 唐山打人主犯背景曝光

  唐山烧烤店围殴事件主犯有黑社会背景 唐山打人主犯背景曝光。6月11日,唐山市路北公安局发布警情续报,称已将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沈某俊抓获。至此,该案9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目前,受伤女子伤情稳定。

唐山烧烤店围殴事件主犯有黑社会背景 唐山打人主犯背景曝光

  10日,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通报一起发生在烧烤店的打人案,多名男性殴打多名女性。警方10日通报称,两名受伤女子正在医院治疗,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陈某志、刘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此前报道:烧烤店被打女子目前无生命危险,唐山警方:已锁定嫌疑人,正全力抓捕)

  6月11日凌晨,唐山警方再通报称,又抓获李某瑞等三名涉案人员。同时,已组织警力赴外省对其他四名外省籍涉案人员进行抓捕。11日上午,警方在江苏省再抓获3名涉案人员。

  唐山: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这一社会毒瘤

  据唐山市委机关报《唐山劳动日报》消息,6月10日晚,唐山市委书记、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总指挥武卫东主持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会议暨重点工作调度会议,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扁平化常态化应急指挥体系,推动公安警务力量融入基层网格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平安唐山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强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这一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对烧烤店发生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恶劣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 同时要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

唐山烧烤店围殴事件主犯有黑社会背景 唐山打人主犯背景曝光

  媒体:唐山打人者陈某志数次成老赖

  多次被限高消费

  据青岛广电点时新闻11日报道,当地市民曝出,施暴男子为当地水产养殖老板陈某志。

  在昨日深夜警方通报中,陈某志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天眼查App显示,陈某志关联的水产品养殖公司因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于去年3月25日被吊销执照。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由陈某志全资持股,李某瑞任监事。

  此外,陈某志还持有一家文化传媒公司30%的股份。该公司因未公示年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数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资料显示,陈某志于2020年因不当得利纠纷被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34281元。后因全部未履行,法院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此外,陈某志2018年两度被法院强制执行并限制高消费,关联案件均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四问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

  能否顶格处理?是否为恶势力?

  河北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件引发社会关注。相关视频显示,一家烧烤店内,一名男子靠近几名女子的餐桌,并触摸一名女子背部,女子躲开后,男子对该名女子进行掌掴。随后有多名男子参与殴打,一名女子被拽到店外街道上,遭到多名男子持续踢打。唐山警方6月10日晚发布消息称,涉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案件发生后,大量网友对打人者表达了强烈的愤慨,怀疑其为黑恶势力,纷纷表示应依法严厉惩处。

  那么,打人者是否涉嫌犯罪,可能触犯何种罪名?如果追究刑事责任,又会怎么量刑?带着这些问题,《法治日报》采访了多位刑事领域的专家。

  一:涉嫌哪种罪名?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说,此案中,男子疑似搭讪不成纠集其同伙殴打女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男子酒后搭讪不成恣意挑衅,随意殴打被害人及其同伴,在公共场所抓住被害人的头发,从室内拖拽到室外,多人参与暴力殴打,有的还采取啤酒瓶袭击,对被害人身体健康造成伤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从视频显示的情况来看,至少对两名以上的被害人进行了殴打,这种行为应该属于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张吉喜表示,光从视频中看,事件发生在公共场合,殴打对象不限于跟他产生冲突的白衣女子,这种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同时,彭新林指出,对被害人的伤势进行鉴定后,如果被害人及其同伴属于轻伤,以寻衅滋事罪进行处罚;如果被害人及其同伴的伤情程度经鉴定达到重伤害以上,按照刑法,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等罪行的构成要件,要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也就是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因为犯故意伤害罪重伤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罪一般情况下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司法鉴定,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翁小平从实务角度分析称,在实践中,受害者可能并不具备在第一时间去做伤情鉴定的条件,当前第一要务是对受害者进行救治,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具备鉴定的条件需要因地因时因事而异,且故意伤害中有些伤情鉴定要等受害者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才能够进行鉴定,这个过程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二:能否顶格处理?

  至于具体量刑。彭新林认为,这起案件属于涉及到多人参与的共同犯罪,而且是在公共场合,多名男子对被害人进行暴力殴打,有的用啤酒瓶进行袭击,情节非常恶劣,如果最后伤情鉴定为轻伤,可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还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是否积极进行民事赔偿等,这些情节也有可能会影响量刑,要符合刑法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彭新林说。

  翁小平说,在寻衅过程中故意殴打他人,如果对受害人造成重伤以上结果的行为人,其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竞合,按照刑法规定是按重罪论处。如果是寻衅滋事罪的话,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从视频来看,被害人伤势可能比较严重,如果经过鉴定是重伤的话,起刑点有可能是五到七年。至于是否会顶格判罚,还需要看案情最后是怎么认定的,最后由法官来裁定。

  “对于恶性社会治安案件,如果涉及黑恶势力的,是要从严从快处理的。”翁小平说。

  三:是否为恶势力?

  翁小平告诉记者,“恶势力”有较为严格的标准。首先是人数的标准,要符合三人以上较为固定的组织,同时包括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等条件,如果仅仅就这一起案件的话,判定其为恶势力还为时过早。如果公安机关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些人还有其他的违法犯罪活动,就有可能构成恶势力。

  彭新林说,恶势力有明确的定义,是指经常聚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并且还没有形成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组织才能认定为恶势力。

  “所以说,恶势力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这需要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的过程中进一步地查证核实,回应社会关切。”彭新林说。